南有樛木,葛藟荒之。乐只君子,福履将之。
南有樛木,葛藟萦之。乐只君子,福履成之。
南有樛木,葛藟累之。乐只君子,福履绥之。
南方地区有很多生长茂盛的树木,这些树木中有下垂的树枝,葛藟爬上这根树枝,并在这根树枝上快乐的生长蔓延。一位快乐的君子,他能够用善心或善行去安抚人或使人安定。
南有樛木,葛藟荒之。乐只君子,福履将之。
南方地区有很多生长茂盛的树木,这些树木中有下垂的树枝,葛藟爬上这根树枝,在这根树枝上快乐的生长蔓延,并且这根樛木都被葛藟覆盖了。一位快乐的君子,能够用善心或善行去扶助他人。
南有樛木,葛藟萦之。乐只君子,福履成之。
南方地区有很多生长茂盛的树木,这些树木中有下垂的树枝,好几根葛藟爬上这根树枝,缠绕在这根树枝上快乐的生长蔓延。一位快乐的君子,能够用善心或善行去成就他人。
南有樛木,葛藟累之。乐只君子,福履绥之。
樛(jiū):下曲而高的树。葛(gé)藟(lěi):多年生草本植物,花紫红色,茎可做绳,纤维可织葛布。藟似葛,野葡萄之类。累:攀缘,缠绕。此处又作纍。只:语气助词。君子:此处指结婚的新郎。福履:福禄,幸福。后妃能逮下而无嫉妒之心,故众妾乐其德而称愿之曰:南有樛木,则葛藟累之矣,乐只君子,则福履绥之矣。绥:安定,安抚人心的意思。
南有樛木,葛藟荒之。乐只君子,福履将之。
荒:覆盖。将:扶助;或释为“大”。朱熹:《诗经集注》将,犹扶助也。
南有樛木,葛藟萦之。乐只君子,福履成之。
萦(yíng 营):回旋缠绕。《康熙字典》:玉篇萦,旋也。广韵 绕也。成:就;到来。
赏析:
从“祝贺新婚”方面的鉴赏
《诗经》中的“兴”语往往兼有“比”义,《樛木》就是如此。“兴”者起也,“先咏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也”(朱熹《诗集传》)。从这一解说看,“乐只君子,福履绥之”二句,乃是首章所咏之本体;“南有樛木,葛藟累之”二句,则是引起所咏之词的“兴”体。后二章每章只改动二字,大体意思与首章相近,运用的是“国风”常用的“叠章”形式。以反覆咏唱逐层推进,在回环往复中造成浓浓的感情。故从“兴”之引起的“所咏之词”看,这乃是一首为“君子”祝“福”的歌,当无可疑。
而这三章中的“兴”语,同时又带有“比”义。“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诗中的“彼物”即“樛木”和“葛藟”,“此物”则是“君子”和“福”——以樛木的得到葛藟缠绕,比君子的常得福禄相随,也实在非常形象。故从各章之“比”义看,这也是一首形象动人的祝福歌。
所以透过诗经比兴的手法,从中可以还原在三千多年前一场婚礼宴席上:秋日的黄昏宾客毕集,辘辘的车音自远而近。性急的孩童早从村口奔来,嚷叫着:“接新娘的车子到啦!”欢乐的鼓吹由此压过喜悦的喧声齐鸣。当幸福的“君子”搀扶新娘下车的时候,迎接他们的,便是青年男女们一遍又一遍的热烈歌唱:“南有樛木,葛藟累之。乐只君子,福履绥之……”
于是,用“南有樛木,葛藟累之(荒之、萦之)”来比拟、形容新郎新娘的喜悦和美满以及当时的情景,是十分贴切的,也体现了《诗经》表达感情克制而平和的优雅。数次的叠唱将在众宾客心间的祝福之情宣泄的兴奋和浓烈,而《樛木》,正以如此兴奋和浓烈的激情,表现了我们民族淳朴、古老的婚礼祝福习俗。
乐只君子,福履绥之,此处的“福”究竟在赞颂什么,诗中的比兴之物给了我们判断的方向。“国风”比兴,常以花草、藤蔓、雌鸟、牝兽喻女子,而以高木、日月、雄狐之类喻男子。其中尤以树木喻男、花草喻女更为常见。如《邶风·简兮》的“山有榛,隰有苓。云谁之思?西方美人”;又如《郑风·山有扶苏》的“山有扶苏,隰有荷华。不见子都,乃见狂且”,都是如比。至于《唐风·葛生》叙妻子对亡夫的哀恋,更有“葛生蒙楚(荆树),蔹蔓于野。予美亡此,谁与独处”之语,以葛藤与荆木的相互依存,抒写了女主人公失去夫君的凄伤之情。通过对这一特点的掌握,则《樛木》进一层的比兴之义亦可迎刃而解:倘若此诗中的“樛木”,喻的是青年男子的话,那么缠绕樛木的翠绿“葛藟”,即比喻着他的美丽新娘。故《毛诗序》旧说:以为此乃歌咏“后妃”“能逮下而无嫉妒之心焉”之作,为对诗歌原意的误读;而方玉润《诗经原始》、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推测此诗“似于夫妇为近”、“喻妇人之托夫家也”,才真正猜着了这首祝福诗的旨意。
其他方面的鉴赏
有的学者认为这首诗讲了一位君子在没有嫉妒心之后的所作所为,也就是看到别人有优点的时候,真心的为别人高兴,看到别人有困难或不足的时候,无私的给予帮助和补充,"君子成人之美"。诗描绘了三幅画面:
“南有樛木,葛藟纍之。乐只君子,福履绥之。”你是南山一棵弯弯木,由我葛藤来牵附。快乐着的君子呀,一定能安享大福禄。(葛藤是樛木的保护伞)
朱熹曰:“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也" 。本诗还是以" 樛木" 及”葛藟“起兴,然后再讲到君子所应该具备的品行。我们看,下垂的树枝(樛木)让葛藟爬上来快乐的生长和蔓延。以之教化人,君子也以帮助别人而快乐。而君子能够这样帮助别人,是因为他没有嫉妒心。
“南有樛木,葛藟荒之。乐只君子,福履将之。”南山有棵弯弯木,全靠葛藤来掩护。快乐着的君子呀,福禄离不开葛藤来扶助。(实现福禄靠葛藤)
樛木是指下垂的树枝,并不特定指是什么树上的一根下垂的树枝。也许这棵树,它本身的树叶或花朵并没有多少,可是却有好几根葛藟爬到树上,茂盛的生长并开出美丽的花朵,把整根树枝都覆盖了。
“南有樛木,葛藟萦之。乐只君子,福履成之。”南山有棵弯弯木,葛藤萦绕作庇护。快乐着的君子呀,一定能实现大福禄。
《樛木》这首祝颂君子安享福禄的叙事诗,蕴藏着人际关系的哲理,而这个人际关系的哲理,是借用“葛藟”的特性来完成的,这就是诗中的比兴。从《樛木》这首诗,我们可以看到保护与被保护的作用。尽管你是一棵弯弯木,不能成其大材,但只要有像葛藤一样组成支持你,牵附你的人际网,也能获得福禄。因为葛藤有错综复杂的网状关系,可以逢凶化吉,遇难呈祥。这就是人际关系的作用。因此,“葛藤萦之”是人生通达的途径,不遵循这条途径,就会陷入举步维艰,孤立无援。这里体现了群体的力量,不可忽视。
结语:《樛木》这首诗讲了一位君子在没有嫉妒心之后的所作所为,也就是看到别人有优点的时候,真心的为别人高兴,看到别人有困难或不足的时候,无私的给予帮助和补充,孔子曰:“君子成人之美”。
螽斯羽,诜诜兮。宜尔子孙,振振兮。
蝈蝈张翅膀,群集低飞翔啊。你的子孙多又多,家族正兴旺啊。
螽斯羽,薨薨兮。宜尔子孙,绳绳兮。
蝈蝈张翅膀,群飞嗡嗡响啊。你的子孙多又多,世代绵延长啊。
螽斯羽,揖揖兮。宜尔子孙,蛰蛰兮。
蝈蝈张翅膀,群聚挤满堂啊。你的子孙多又多,和睦好欢畅啊。
螽斯羽,诜诜兮。宜尔子孙,振振兮。
螽(zhōng终)斯:或名斯螽,一种直翅目昆虫,常称为“蝈蝈”。一说“斯”为语词。诜(shēn 身)诜:同莘莘,众多貌。振振(zhēn真 古音):茂盛的样子。
螽斯羽,薨薨兮。宜尔子孙,绳绳兮。
薨(hōng轰)薨:很多虫飞的声音。或曰形容螽斯的齐鸣。绳绳(mǐn):延绵不绝的样子。
螽斯羽,揖揖兮。宜尔子孙,蛰蛰兮。
揖(jí集 古音)揖:会聚的样子。揖为集之假借。蛰(zhé哲)蛰:多,聚集。
赏析:
全诗三章,每章四句,前两句描写,后两句颂祝。而叠词叠句的叠唱形式。是这首诗艺术表现上最鲜明的特色。如果说,“宜尔子孙”的三致其辞,使诗旨显豁明朗;那么,六组叠词的巧妙运用,则使全篇韵味无穷。《诗经》运用叠词颇为寻常,而《螽斯》的独特魅力在于:六组叠词,锤炼整齐,隔句联用,音韵铿锵,造成了节短韵长的审美效果。同时,诗章结构并列,六词意有差别,又形成了诗意的层递:首章侧重多子兴旺;次章侧重世代昌盛;末章侧重聚集欢乐。由此看来,方氏的评语似可改为:诗虽平说,平中暗含波折;六字炼得甚新,诗意表达圆足。另外,在朱熹《诗集传》中,《螽斯》是比体首篇,故用以释比。其实,通篇围绕“螽斯”着笔,却一语双关,即物即情,物情两忘,浑然一体。因此,“螽斯”不只是比喻性意象,也可以说是《诗经》中不多见的象征性意象。
关于诗旨,《毛诗序》云:“《螽斯》,后妃子孙众多也,言若螽斯。不妒忌,则子孙众多也。”点出了诗的主旨,但拖了一个经学的尾巴。朱熹《诗集传》承毛氏之说。还作了“故众妾以螽斯之群处和集而子孙众多比之”的发挥,没有贯彻其“《诗》作诗读”的主张。对此,姚际恒一并认为“附会无理”(《诗经通论》);方玉润进而指出:诗人措词“仅借螽斯为比,未尝显颂君妃,亦不可泥而求之也。读者细咏诗词,当能得诸言外”(《诗经原始》)。确实不可泥求经传,而应就诗论诗。
体会意象,细味诗语,先民颂祝多子多孙的诗旨,显豁而明朗。就意象而言,飞蝗产卵孵化的若虫极多,年生两代或三代,真可谓是宜子的动物。诗篇正以此作比,寄兴于物,即物寓情;“子孙众多,言若螽斯”,即此之谓。就诗语而言,“宜尔子孙”的“宜”,有“多”的含义;而六组叠词,除“薨薨”外,均有形容群聚众多之意。易辞复唱,用墨如泼,正因心愿强烈。“子孙”,是生命的延续,晚年的慰藉,家族的希望。华夏先民多子多福的观念,在尧舜之世已深入民心。《庄子·天地》篇有“华封人三祝”的记载:尧去华地巡视,守疆人对这位“圣人”充满敬意,衷心地祝愿他“寿、富、多男子”。而再三颂祝“宜尔子孙”的《螽斯》,正是先民这一观念诗意地热烈抒发。
就诗篇编排而言,前篇《国风·周南·樛木》祝贺新婚幸福,此篇继而祈颂多生贵子,不仅顺理成章,或恐正是编者苦心所系。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桃花怒放千万朵,色彩鲜艳红似火。这位姑娘要出嫁,喜气洋洋归夫家。
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桃花怒放千万朵,果实累累大又多。这位姑娘要出嫁,早生贵子后嗣旺。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桃花怒放千万朵,绿叶茂盛永不落。这位姑娘要出嫁,齐心协手家和睦。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夭夭:花朵怒放,美丽而繁华的样子。灼灼:花朵色彩鲜艳如火,明亮鲜艳的样子。华:同“花”。之子:这位姑娘。于归:姑娘出嫁。古代把丈夫家看作女子的归宿,故称“归”。于:去,往。宜:和顺、亲善。
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蕡(fén):草木结实很多的样子。此处指桃实肥厚肥大的样子。有蕡即蕡蕡。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蓁(zhēn):草木繁密的样子,这里形容桃叶茂盛。
赏析:
这首诗非常有名,即便只读过很少几篇《诗经》的人,一般也都知道“桃之夭夭,灼灼其华”。这是为什么呢?我想,无非有这样几个原因:第一,诗中塑造的形象十分生动。拿鲜艳的桃花,比喻少女的美丽,实在是写得好。谁读过这样的名句之后,眼前会不浮现出一个象桃花一样鲜艳,象小桃树一样充满青春气息的少女形象呢?尤其是“灼灼”二字,真给人以照眼欲明的感觉。写过《诗经通论》的清代学者姚际恒说,此诗“开千古词赋咏美人之祖”,并非过当的称誉。第二,短短的四字句,传达出一种喜气洋洋的气氛。这很可贵。“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细细吟咏,一种喜气洋洋、让人快乐的气氛,充溢字里行间。“嫩嫩的桃枝,鲜艳的桃花。那姑娘今朝出嫁,把欢乐和美带给她的婆家。”你看,多么美好。这种情绪,这种祝愿,反映了人民群众对生活的热爱,对幸福、和美的家庭的追求。第三点,这首诗反映了这样一种思想,一个姑娘,不仅要有艳如桃花的外貌,还要有“宜室”、“宜家”的内在美。这首诗,祝贺人新婚,但不象一般贺人新婚的诗那样,或者夸耀男方家世如何显赫,或者显示女方陪嫁如何丰盛,而是再三再四地讲“宜其家人”,要使家庭和美,确实高人一等。这让我们想起孔子称赞《诗经》的话:“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论语·为政》)孔子的话内容当然十分丰富,但其中是否也包括了《桃夭》篇所反映出的上述这样一种思想呢?陈子展先生说:“辛亥革命以后,我还看见乡村人民举行婚礼的时候,要歌《桃夭》三章……。”(《国风选译》)联系到这首诗所表达的思想,农民娶亲“歌《桃夭》三章”,便是很可理解的了。
《桃夭》篇的写法也很讲究。看似只变换了几个字,反复咏唱,实际上作者是很为用心的。头一章写“花”,二章写“实”,三章写“叶”,利用桃树的三变,表达了三层不同的意思。写花,是形容新娘子的美丽;写实,写叶,不是让读者想得更多更远吗?密密麻麻的桃子,郁郁葱葱的桃叶,真是一派兴旺景象啊!
这首诗不难懂,但其中蕴藏的道理,却值得我们探讨。
一个问题是,什么叫美,《桃夭》篇所表达的先秦人美的观念是什么样的?“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很美,艳如桃花,还不美吗?但这还不行,“之子于归,宜其室家”,还要有使家庭和睦的品德,这才完满。这种美的观念,在当时社会很为流行。关于真善美的概念,在春秋时期已经出现。楚国的伍举就“何为美”的问题和楚灵王发生了争论。伍举说:“夫美也者,上下、内外、大小、远近皆无害焉,故曰美。若于目观则美,缩于财用则匮,是聚民利以自封而瘠民也,胡美之为?”(《国语·楚语》)很清楚,伍举的观点是“无害即是美”,也就是说,善就是美。而且要对“上下、内外、大小、远近”各方面都有分寸、都无害。这种观点最主要的特点是强调“善”与“美”的一致性,以善代替美,实际上赋予了美以强烈的政治、伦理意义。“聚民利以自封而瘠民也,胡美之为?”那意思是说,统治者重赋厚敛,浪费人力、物力,纵欲无度,就不是美。应该说,这种观点在政治上有一定的意义。但它否定了“善”与“美”的差别,否定了美的相对独立性,它不承认“目观”之美,是其严重局限。这种美的观念,在当时虽然也有其对立面,也有人注意到了“目观”之美,但这种善即是美的观点,在先秦美学中应该说是具有代表性的,而且先秦儒家的美学观念,主要是沿着这个方向发展的。
孔子也持着这样一种美学观点,“《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他赞赏“诗三百”,根本原因是因为“无邪”。他高度评价《关雎》之美,是因为它“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论语·八佾》),合于善的要求。在评价人时,他说:“如有周公之才之美,使骄且吝,其余不足观也已。”(《论语·泰伯》)善与美,善是主导方面。甚至连选择住处,孔子也说:“里仁为美。”(《论语·里仁》)住的地方,有仁德才是“美”的地方。可见,孔子关于美的判断,都是以善为前提的。
但孔子的美学观,毕竟是前进了。它已经不同于伍举的观点,已经开始把美与善区别开来,作为不同的两个标准来使用了。“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论语·八佾》)当然,通过对《韶》与《武》的评价,还是可以看出,“尽美”虽然被赋予在“尽善”之外的一个相对独立的地位,但只是“尽美”,还不能说是美,“尽善”才是根本。
至此,我们回头再来看看《桃夭》篇,对它所反映的美学思想,恐怕就更好理解了。在当时人的思想观念中,艳如桃花、照眼欲明,只不过是“目观”之美,这还只是“尽美矣,未尽善也”,只有具备了“宜其室家”的品德,才能算得上美丽的少女,合格的新娘。
第二个问题随之而来,美的具体内容不仅仅是“艳如桃花”,还要“宜其室家”,也就是美与善之结合,那么,我们应该怎样认识和评价这种观念呢?先秦人为什么把家庭和婚姻看得那么重要呢?
把婚姻和家庭看得十分重要,还不仅仅反映在《桃夭》篇中,可以说在整部《诗经》中都有反映。在一定意义上说,《诗经》是把这方面的内容放在头等地位上的。《桃夭》是三百零五篇的第六篇,不能不说它在《诗经》中的地位是很为突出的。如果我们再把《桃夭》篇之前的五篇内容摆一摆,就更可以清楚地看出,婚姻和家庭问题,在《诗经》中确实是占有无与伦比的地位。
三百篇的第一篇是《关雎》,讲的是一个青年男子爱上了一个美丽的姑娘,他日夜思慕,渴望与她结为夫妻。
第二篇《葛覃》,写女子归宁,回娘家探望父母前的心情,写她的勤、俭、孝、敬。
第三篇《卷耳》,写丈夫远役,妻子思念。
第五篇《螽斯》,祝贺人多生子女。
第六篇,即《桃夭》,贺人新婚,祝新娘子“宜其室家”。
以上是三百篇的头几篇(除掉第四篇),它们写了恋爱,结婚,夫妻离别的思念,渴望多子,回娘家探亲等等,可以说把婚姻生活中的主要问题都谈到了。
一部《诗经》,三百零五篇,开卷头几篇几乎全部是写婚姻家庭问题的,岂不令人深思?不论是谁编辑的“诗三百篇”,不论孔子是删诗了、还是整理诗了,抑或是为“诗三百篇”作了些正乐的工作,都不容置疑地说明了他们是十分重视婚姻和家庭问题的。
我们应该怎样认识和评论这个问题呢?春秋战国时期,生产力水平还很低下,家庭是社会的最基本单位,每个人都仰仗着家庭迎接困难,战胜天灾,争取幸福生活,当然希望家庭和睦、团结。娶亲是一件大事,因为它关系到家庭未来的前途,所以,对新人最主要的希望就是“宜其室家”。这很容易理解。
从统治者方面来说,就要复杂多了。《礼记·大学》引到《桃夭》这首诗时说:“宜其家人,而后可以教国人。”这可真是一语道破。家庭是社会的最基本单位,家庭的巩固与否与社会的巩固与否,关系十分密切。到了汉代,出现了“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五种关系)之说。不论“三纲”,还是“五常”,它们都以夫妇关系为根本,认为夫妇关系是人伦之始,其它的四种关系都是由此而派生出来的。宋代理学家朱熹说:“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男女者,三纲之本,万事之先也。”(《诗集传》卷七)从这段论述,我们也可以看出统治者为什么那么重视婚姻、家庭问题。听古乐唯恐卧,听郑卫之音而不知倦的魏文侯有一段名言,说得很为透僻。他说:“家贫则思良妻,国乱则思良相。上承宗庙,下启子孙,如之何可以苟,如之何其可不慎重以求之也!”“宜家”是为了“宜国”,在他们眼里,“宜家”与“宜国”原本是一回事,当然便被看得十分重要了。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不论自古以来多少解经者就《桃夭》作过多少文章,但象小桃树那样年轻,象春日骄阳下桃花那样鲜艳、美丽的少女,却永远活在读者心里。人们衷心祝愿她:“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吟诵《桃夭》,不喝也醉了。
清姚际恒评论此诗说:“桃花色最艳,故以喻女子,开千古词赋咏美人之祖”。自古,漂亮的女子总是受到超常的宠爱,文学更是不吝字墨,推波助澜。无论是“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还是“玉腕枕香腮,桃花脸上开。”,读起来,总不如”桃之夭夭,灼灼其华”更意浓神近,耐人玩味。
默默的读几遍,然后展开想象的画卷,你会看到千年前,在那桃花盛开的时候,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千年的风从那片“灼灼”的桃林中穿过,摇曳着艳丽的桃花,婀娜着多姿的桃枝,似乎有醉人的馨香随风破卷,扑面而来。但你分不清这是什么香,因为你仔细去看,在桃花丛中,隐约着一个款款移动的女子,少女的清香与花香混揉在一起,这是快乐的味道。
画中的女子两颊飞红,面带娇羞,目光躲闪,却又忍不住兴奋的顾盼,在夭夭桃实、灼灼花枝的衬托下,人若桃花,两相辉映,怡人的快乐迅即涌上心头,你甚至可以听到女子的心声:“今天我要嫁给你啦,今天我要嫁给你啦......”
之子与归,是说这个美丽的新娘就要出嫁了。归,妇人谓嫁曰归。在夸了即将出嫁的新娘的美貌之后,诗意开始延伸,人们随之将目光投向婚后的生活,那是怎样的呢?诗里唱到“宜其室家”、“ 宜其家室”、“ 宜其家人”。
宜,和顺美满的意思,室谓夫妻所居,家为一门之内。如果说对新娘容比桃花是毫不掩饰的赞美的话,这里就是含蓄的将女子的“善”,掩藏在宜家宜室宜人中了。试想,新人过门后,若能让一大家子都和睦幸福,仅有美丽的脸蛋是不够的,必得有颗善良的心,才能让公婆姑嫂叔伯接受,才能被夫家的人所接纳,日子才能和顺美满,其乐融融。
从桃花到桃实,再到桃叶,三次变换比兴,勾勒出男婚女嫁一派兴旺的景象。古人通过桃花似的外“美”,巧妙地和“宜”的内“善”结合起来,表达着人们对家庭和睦安居乐业生活的美好向往。“诗三百”开篇,写尽了爱情与婚姻生活的各个方面,说明家庭和婚姻的重要性,这不仅仅是人们生活的期盼,也是统治者的希望,所谓“宜其家人,而后可以教国人。”说白了,就是建立在“宜家”、“ 宜室”、“ 宜人”上的“宜国”。
不管怎样,“桃夭”是中华民族延续到现在的喜庆与祝福,就是今天,我们也同样祝愿着如桃花般的女子,“之子于归”,能够生活美满,家庭幸福,“宜其室家”。
肃肃兔罝,椓之丁丁。赳赳武夫,公侯干城。
兔网结得紧又密,布网打桩声声碎。武士气概雄赳赳,是那公侯好护卫。
肃肃兔罝,施于中逵。赳赳武夫,公侯好仇。
兔网结得紧又密,布网就在叉路口。武士气概雄赳赳,是那公侯好帮手!
肃肃兔罝,施于中林。赳赳武夫,公侯腹心。
兔网结得紧又密,布网就在林深处。武士气概雄赳赳。是那公侯好心腹!
肃肃兔罝,椓之丁丁。赳赳武夫,公侯干城。
肃肃(suō):整饬貌,密密。罝(jū 居):捕兽的网。椓(zhuó 浊):打击。丁丁(zhēnɡ 争):击打声。布网捕兽,必先在地上打桩。赳赳:威武雄健的样子。公侯:周封列国爵位(公、侯、伯、子、男)之尊者,泛指统制者。干:盾牌。城:城池。干城,比喻捍卫者。
肃肃兔罝,施于中逵。赳赳武夫,公侯好仇。
逵(kuí 魁):九达之道曰“逵”。中逵,即四通八达的路叉口。仇(qiú 求):通“逑”。
肃肃兔罝,施于中林。赳赳武夫,公侯腹心。
林:牧外谓之野,野外谓之林。中林,林中。腹心:比喻最可信赖而不可缺少之人。
赏析:
将打桩设网的狩猎者,与捍卫公侯的甲士联系起来,似乎也太突兀了些。但在先秦时代,狩猎本就是习练行军布阵、指挥作战的“武事”之一。《周礼·大司马》曰:“中春,教振旅。司马以旗致民,平列陈(阵),如战之陈,辨鼓铎镯铙之用,……以教坐作、进退、疾徐、疏数之节,遂以蒐田(打猎)。”其他如“中夏”、“中秋”、“中冬”,亦各有“教茇舍(野外驻营)”、“教治兵”、“教大阅(检阅军队的综合训练)”的练兵活动,并与打猎结合在一起进行。按孔子的解释就是:“以不教民战,是谓弃之。兵者凶事,不可空设,因蒐狩(打猎)而习之。”打猎既为武事,则赞美公侯的卫士,偏从打桩设网的狩猎“兴起”,也正在情理之中了。
一场紧张的狩猎就将开始。从首章的“肃肃兔罝,椓之丁丁”,到二章、三章的“施于中逵”、“施于中林”,虽皆为“兴语”,其实亦兼有直赋其事的描摹之意。“兔”解为“兔子”自无不可,但指为“老虎”似更恰当。“周南”江汉之间,本就有呼虎为“於菟”的习惯。那么,这场狩猎所要猎获的对象。就该是啸声震谷的斑斓猛虎了!正因为如此,猎手们所布的“兔置”,结扎得格外紧密,埋下的网桩,也敲打得愈加牢固。“肃肃”,既有形容布网紧密之义,但从出没“中逵”、“中林”的众多狩猎战士说,同时也表现着这支队伍的“军容整肃”之貌。“丁丁”摹写敲击网“椓”的音响,从路口、从密林四处交汇,令人感觉到它们是那样恢宏,有力。而在这恢宏有力的敲击声中,又同时展示着狩猎者振臂举锤的孔武身影。
从诗中所咏看,狩猎战士围驱虎豹的关键场景还没有展开,就突然跳向了对“超赳武夫”的热烈赞美。但被跳过的狩猎场景,其实是可由读者的丰富想像来补足的。《郑风·大叔于田》就曾描摹过“火烈具举,襢裼暴虎(袒胸手搏猛虎)”的惊险场面,以及“叔善射忌,又良御(车)忌,抑磬控忌(忽而勒马),抑纵送忌(忽而纵驰)”的追猎猛兽情景。这些,都可在此诗兴语的中断处,或热烈赞语的字行间想见。而且由猎手跳向“武夫”,由“兔罝”跳向“干城”,又同时在狩猎虎豹和沙场杀敌之间,实现了刹那间的时空大转换:这些在平时狩猎中搏虎驱豹的健儿,一旦出现在捍卫国家的疆场之上,将在车毂交错、箭矢纷坠之际,挥戈击退来犯强敌,而巍然难摧如横耸的城墙。于是一股由衷的赞美之情,便突然充溢于诗人胸际,甚至冲口而出,连连呼曰“赳赳武夫,公侯干城(好仇、腹心)”了。
诗写得很自豪。在三章相叠的咏唱之中,这种自豪也因了“干城”、“好仇”以至“腹心”的层层推进,而增添了一种神采飞扬的夸耀意味。这对那些“公侯”来说,有这么一些孔武有力之士为其卖命,当然是值得自矜的。但对于“春秋无义战”的那个时代来说,甘将一身武艺,售予公侯之家,而以充当他们的“腹心”为荣,就很难说是一件幸事了。《诗经》“国风”中另一些为离乡背井、久役不归或丧身异域,而咽泣、哀号和歌哭的诗作,也许更能透露:在这种夸耀背后,还掩盖着怎样一种广大无际的悲哀。
通过上面的分析,可知《毛诗序》、朱熹《诗集传》以为诗的主旨是讲“后妃之化”、“(周)文王德化之盛”,实在令人感到穿凿牵强,而欧阳修《诗本义》、方玉润《诗经原始》所持的“美武夫忠勇说”、“咏武夫田猎说”差为近之。
采采芣苢,薄言采之。
采采芣苢,薄言有之。
采采芣苢,薄言掇之。
采采芣苢,薄言捋之。
采采芣苢,薄言袺之。
采采芣苢,薄言襭之。
采采芣苢,薄言采之。
采呀采呀采芣苢,采呀采呀采起来。
采采芣苢,薄言有之。
采呀采呀采芣苢,采呀采呀采得来。
采采芣苢,薄言掇之。
采呀采呀采芣苢。一片一片摘下来。
采采芣苢,薄言捋之。
采呀采呀采芣苢,一把一把捋下来。
采采芣苢,薄言袺之。
采呀采呀采芣苢,提起表襟兜起来。
采采芣苢,薄言襭之。
采呀采呀采芣苢,掖起衣襟兜回来。
采采芣苢,薄言采之。
采采:采而又采。芣苢(fúyǐ ):植物名,即车前草,其叶和种子都可以入药,有明显的利尿作用,并且其穗状花序结籽特别多,可能与当时的多子信仰有关。薄言:发语词,无义。这里主要起补充音节的作用。
采采芣苢,薄言有之。
有:取得。
采采芣苢,薄言掇之。
掇(duō):拾取,伸长了手去采。
采采芣苢,薄言捋之。
捋(luō):顺着茎滑动成把地采取。
采采芣苢,薄言袺之。
袺(jié):一手提着衣襟兜着。
采采芣苢,薄言襭之。
襭(xié):把衣襟扎在衣带上,再把东西往衣里面塞裹。
赏析:
“芣苢”即车前草,这是当时人们采车前时所唱的歌谣。
《诗经》中的民间歌谣,有很多用重章叠句的形式,但像《芣苢》这篇重叠得如此厉害却也是绝无仅有的。先以第一章为例:“采采”二字,以《诗经》各篇的情况而论,可以解释为“采而又采”,亦可解释为“各种各样”。有人觉得用前一种解释重复过甚,故取第二种。然而说车前草是“各种各样”的,也不合道理,应该还是“采而又采”。到了第二句,“薄言”是无意义的语助词,“采之”在意义上与前句无大变化。第三句重复第一句,第四句又重复第二句,只改动一个字。所以整个第一章,其实只说了两句话:采芣苢,采到了。这还罢了,第二章、第三章竟仍是第一章的重复,只改动每章第二、四句中的动词。也就是说,全诗三章十二句,只有六个动词——采、有、掇、捋、袺、襭——是不断变化的,其余全是重叠,这确实是很特别的。
但这种看起来很单调的重叠,却又有它特殊的效果。在不断重叠中,产生了简单明快、往复回环的音乐感。同时,在六个动词的变化中,又表现了越采越多直到满载而归的过程。诗中完全没有写采芣苢的人,令人读起来却能够明白地感受到她们欢快的心情——情绪就在诗歌的音乐节奏中传达出来。清人方玉润在《诗经原始》中说:“读者试平心静气涵咏此诗,恍听田家妇女,三三五五,于平原旷野、风和日丽中,群歌互答,余音袅袅,若远若近,忽断忽续,不知其情之何以移,而神之何以旷。”这话虽说想像的成分多了些,体会还是很准确的。这种至为简单的文辞复沓的歌谣,确是合适于许多人在一起唱;一个人单独地唱,会觉得味道不对。袁枚曾经嘲笑地说:“三百篇如‘采采芣苢,薄言采之’之类,均非后人所当效法。今人附会圣经,极力赞叹。章斋戏仿云:‘点点蜡烛,薄言点之。剪剪蜡烛,薄言剪之。’闻者绝倒。”(《随园诗话》)说《诗经》不宜盲目效仿,当然不错,但他所取的例子,实为不伦不类。一群人在野外采芣苢,兴高采烈,采而又采,是自然的事情,诗歌可以把这欢快表达出来。而一个人在那里把蜡烛芯剪了又剪,还唱着“剪剪蜡烛,薄言剪之”,除了精神病,也没有别的解释了。这完全是文人制造出来的滑稽,并非《芣苢》不值得赞叹或绝对不可以效仿。
关于当时人们采芣苢的用处的问题,毛传说此草“宜怀任(妊)”即可以疗治不孕;又一种说法,是认为此草可以疗治麻风一类的恶疾。这两种说法在中医学上都没有根据。现 在中医以此草入药,是认为它有清热明目和止咳的功能,草籽据说可治高血压。这还罢了,也可以勉强地说,《诗经》时代的人是相信车前草是可以治疗不孕或麻风的。但即便如此,这诗仍然有不可理解之处:不孕或者家里人生了麻风,都是极苦恼的事情,不可能有一大群人为此而兴高采烈地一边采车前一边唱着歌的道理。拿方玉润所推想的情景来看这样的解释,尤其觉得不对劲。
所以应该给《芣苢》以另一种更合理的解释。清代学者郝懿行在《尔雅义疏》中所说的一句话:“野人亦煮啖之。”此“野人”是指乡野的穷人。可见到了清代,还有穷人以此为食物的。在朝鲜族(包括中国境内和朝鲜半岛上的),以车前草为食物是普遍的习俗。春天采了它的嫩叶,用开水烫过,煮成汤,味极鲜美。朝鲜族是受汉族古代习俗影响极大的民族,朝语至今保存了很多古汉语的读音。可以推想,中国古代民间也曾普遍以车前草为食物,只是到了后来,这种习俗渐渐衰退,只在郝懿行所说的“野人”中偶一见之,但在朝鲜族中,却仍旧很普遍。
以此释《芣苢》诗,就觉得容易理解了。按明代田汝成《西湖游览志》云:“三月三日男女皆戴荠菜花。谚云:三月戴荠花,桃李羞繁华。”荠菜花实在说不上好看,只因荠菜是江南人所喜爱的野菜,对于穷苦人更是天之恩惠,故人们连它的花儿也生了偏爱。车前草较荠菜更为平常易得,想必很多年前,它更受老百姓的喜爱。如方玉润之说,想必每到春天,就有成群的妇女,在那平原旷野之上,风和日丽之中,欢欢喜喜地采着它的嫩叶,一边唱着那“采采芣苢”的歌儿。那真是令人心旷神怡的情景。生活虽是艰难的事情,却总有许多快乐在这艰难之中。
遵彼汝坟,伐其条枚。未见君子,惄如调饥。
沿着汝河大堤走,采伐山楸那枝条。还没见到我夫君,忧如忍饥在清早。
遵彼汝坟,伐其条肄。既见君子,不我遐弃。
沿着汝河大堤走,采伐山楸那余枝。终于见到我夫君,请莫再将我远弃。
鲂鱼赪尾,王室如毁。虽则如毁,父母孔迩。
鳊鱼尾巴色赤红,王室事务急如火。虽然有事急如火,父母穷困谁养活!
遵彼汝坟,伐其条枚。未见君子,惄如调饥。
遵:循,沿。汝:汝河,源出河南省。坟(fén):水涯,大堤。条枚:山楸树。一说树干(枝曰条,干曰枚)。君子:此指在外服役或为官的丈夫。惄(nì):饥,一说忧愁。调(zhōu):又作“輖”,“朝”(鲁诗此处作“朝”字),早晨。调饥:早上挨饿,以喻男女欢情未得满足。
遵彼汝坟,伐其条肄。既见君子,不我遐弃。
肄(yì):树砍后再生的小枝。遐(xiá):远。
鲂鱼赪尾,王室如毁。虽则如毁,父母孔迩。
鲂(fánɡ)鱼:鳊鱼。赬(chēng成):浅红色。毁(huǐ):火,齐人谓火为毁。如火焚一样。孔:甚。 迩(ěr):近,此指迫近饥寒之境。
赏析:
这在诗之首章,“遵彼汝坟,伐其条枚”——在高高的汝河大堤上,有一位凄苦的妇女,正手执斧子砍伐山楸的树枝。其实已透露了消息,采樵伐薪,本该是男人担负的劳作,现 在却由织作在室的妻子承担了。读者不禁要问:她的丈夫究竟到哪里去了?竟就如此忍心让妻子执斧劳瘁!“未见君子,惄如调饥”二句的跳出,即隐隐回答了此中缘由:原来,她的丈夫久已行役外出,这维持生计的重担,若非妻子没有人能来肩负。“惄”者忧也,“调饥”者朝食未进也。满腹的忧愁用朝“饥”作比,自然只有饱受饥饿折磨的人们,方有的真切感受。那么,这倚徙“汝坟”的妻子,想必又是忍着饥饿来此伐薪的了,此为文面之意。“朝饥”还有一层意思,它在先秦时代往又被用来作男欢女爱的隐语。而今丈夫常年行役,他那可怜的妻子,享受不到丝毫的眷顾和关爱。这便是首章展示的女主人公境况:她孤苦无依、忍饥挨饿,大清早便强撑衰弱之身采樵伐薪。当凄凉的秋风吹得她衣衫飘飘,大堤上传送来一声声“未见君子,惄如调饥”的怆然叹息时,令人闻之而酸鼻。
第二章诗情发生了意外的转折。“遵彼汝坟,伐其条肄”二句,不宜视为简单的重复:“肄”指树木砍伐后新长的枝条,它点示了女主人公的劳瘁和等待,秋往春来又捱过了一年。忧愁悲苦在岁月漫漫中延续,期待也许早已化作绝望,此刻却意外发现了“君子”归来的身影。于是“既见君子,不我遐弃”二句,便带着女主人公突发的欢呼涌出诗行。不过它们所包含的情感,似乎又远比“欢呼”要丰富和复杂:久役的丈夫终于归来,他毕竟思我、爱我而未将我远弃,这正是悲伤中汹涌升腾的欣慰和喜悦;但归来的丈夫还会不会外出,他是否还会将我抛在家中远去?这疑虑和猜思,难免又会在喜悦之余萌生;然而此次是再不能让丈夫外出的了,他不能将可怜的妻子再次远弃。这又是喜悦、疑虑中发出的深情叮咛了。如此种种,实难以一语写尽,却又全为“不我遐弃”四字所涵容——《国风》对复杂情感的抒写,正是如此淳朴而又婉曲。
女主人公的疑虑并非多余。第三章开首两句,即以踌躇难决的丈夫口吻,无情地宣告了他还得弃家远役:正如劳瘁的鳊鱼曳着赤尾而游,在王朝多难、事急如火之秋,他丈夫不可能耽搁、恋家。形象的比喻,将丈夫远役的事势渲染得如此窘急,可怜的妻子欣喜之余,又很快跌落到绝望之中。当然,绝望中的妻子也未放弃最后的挣扎:“虽则如毁,父母孔迩!”这便是她万般无奈中向丈夫发出的凄凄质问:家庭的夫妇之爱,纵然已被无情的徭役毁灭;但是濒临饥饿绝境的父母呢,他们的死活不能不顾。
全诗在凄凄的质问中戛然收结,征夫对此质问又能作怎样的回答。这质问其实贯串了亘古以来的整整一部历史:当惨苛的政令和繁重的徭役,危及每一个家庭的生存,将支撑“天下”的民众逼到“如毁”、“如汤”的绝境时,历史便往往充满了这样的质问。《周南·汝坟》在几经忧喜和绝望后发出的质问,虽然化作了结句中征夫的不尽沉默。但是读者却分明听到了此后不久历史所发出的巨大回音:那便是西周王朝的轰然崩塌。
麟之趾,振振公子,于嗟麟兮。
麟的脚趾呵,仁厚的公子呵。哎哟麟呵!
麟之定,振振公姓,于嗟麟兮。
麟的额头呵,仁厚的公姓呵。哎哟麟呵!
麟之角,振振公族,于嗟麟兮。
麟的尖角呵,仁厚的公族呵。哎哟麟呵!
麟之趾,振振公子,于嗟麟兮。
麟:麒麟,传说动物。它有蹄不踏,有额不抵,有角不触,被古人看作至高至美的野兽,因而把它比作公子、公姓、公族的所谓仁厚、诚实。趾:足,指麒麟的蹄。振振(zhēn真):诚实仁厚的样子。公子:与公姓、公族皆指贵族子孙。于(xū虚):通吁,叹词。 于嗟:叹美声。
麟之定,振振公姓,于嗟麟兮。
定:通颠,额。公姓:诸侯之子为公子,公子之孙为公姓。或曰公姓犹言公子,变文以协韵。
麟之角,振振公族,于嗟麟兮。
公族:与公姓义同。
赏析:
这是一首赞美诸侯公子的诗。但这公子究竟是作为商纣“西伯”的文王之子,还是爵封“鲁公”的周公旦之子,抑或是一般的贵族公子,就不得而知了。按朱熹《诗集传》“文王后妃德修于身,而子孙宗族皆化于善,故诗人以‘麟之趾’兴公之子”的解说看,似指周文王的“子孙”而言;但《毛诗序》则有“《关雎》之化行则天下无犯非礼,虽衰世之公子,皆信厚如麟趾之时也”之说。既为“衰世”,就非必定为文王或周公之子了。
赞美贵族公子,而以“麟”起兴,这在今天的读者,或许会感到奇怪,但在古代却是一桩异常庄重和动情的事。所谓“麟”,其实就是糜,鹿之一种而已。不过古代传说中的“麟”,却非同寻常:据汉刘向《说苑》称,“麒麟,麕身牛尾,圜头一角,含信怀义,音中律吕,步中规矩,择土而践,彬彬然动则有容仪”;《春秋感应符》更发挥“一角”之义曰:“麟一角,明海内共一主也。”《荀子》亦云:“古之王者,其政好生恶杀,麟在郊野。”大抵是一种兆示“天下太平”的仁义之兽。所以后儒赞先王之圣明,则眉飞色舞于“麒麟在圃,鸾凤来仪”;孔子生春秋乱世,则为鲁哀公之“获麟”而泣,以为麟出非时也。
明白了“麟”在古人心目中的尊崇地位,即可把握此诗所传达的热烈赞美之情了。首章以“麟之趾”引出“振振公子”,正如两幅美好画面的化出和叠印:眼间刚出现那“不践生草、不履生虫”的仁兽麒麟,悠闲地行走在绿野翠林,却又恍然流动,化作了一位仁厚(“振振”)公子,在麒麟的幻影中微笑走来。仁兽麒麟与仁厚公子,由此交相辉映,令人油然升起一股不可按抑的赞叹之情。于是“于嗟麟兮”的赞语,便带着全部热情冲口而出,刹那间振响了短短的诗行。二、三两章各改动二字,其含义并没有多大变化:由“麟”之趾,赞到“之定”、“之角”,是对仁兽麒麟赞美的复沓;至于“公子”、“公姓”、“公族”的变化,则正如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所说,“此诗公姓犹言公子,特变文以协韵耳。公族与公姓亦同义”。如此三章回旋往复,眼前是麒麟、公子形象的不断交替闪现,耳际是“于嗟麟兮”赞美之声的不断激扬回荡。视觉意象和听觉效果的交汇,经了叠章的反覆唱叹,所造出的正是这样一种兴奋、热烈的画意和诗情。
前文说到这是一首赞美贵族公子的诗,似乎已没有异议。但它究竟歌唱于何种场合,实在又很难判明。方玉润以为此乃“美公族龙种尽非常人也”(《诗经原始》),大抵为庆贺贵族生子的赞美诗,似乎较近原意。古代的王公贵族,总要自夸其身世尊崇不同凡俗,所以他们的后代,也定是“龙种”、“麟子”。这首诗用于恭贺贵族得子的场合,大约正能满足那些王公大人的虚荣、自尊之心。然而,自从卑贱如陈胜、吴广这样的氓隶之徒,曾喊着“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不平之语揭竿而起以后,凡俗之家便也有了愿得“麟子”的希冀。在这样的背景上反观“麟之趾”,则能与仁兽麒麟媲美,而可热情赞美的,就决非只有“公族”、“公姓”了——既然有不少贵族“龙种”,最终被历史证明只是王冠落地的不肖“跳蚤”;那么凡俗之家,就也能崛起叱咤风云的一代“麟子”。
维鹊有巢,维鸠居之。之子于归,百两御之。
喜鹊筑成巢,鳲鸠来住它。这人要出嫁,车队来迎她。
维鹊有巢,维鸠方之。之子于归,百两将之。
喜鹊筑成巢,鳲鸠占有它。这人要出嫁,车队送走她。
维鹊有巢,维鸠盈之。之子于归,百两成之。
喜鹊筑成巢,鳲鸠住满它。这人要出嫁.车队成全她。
维鹊有巢,维鸠居之。之子于归,百两御之。
维:发语词。鹊:喜鹊。有巢:比兴男子已造家室。鸠:一说鳲鸠(布谷鸟),自己不筑巢,居鹊的巢。贵州民间传说斑鸠不筑巢,居其他鸟类筑的巢。居:侵占。归:嫁。百:虚数,指数量多。两:同辆。御(yà):同“迓”,迎接。
维鹊有巢,维鸠方之。之子于归,百两将之。
方:并,比,此指占居。将(jiāng):送。
维鹊有巢,维鸠盈之。之子于归,百两成之。
盈:满。此指陪嫁的人很多。成:迎送成礼,此指结婚礼成。
赏析:
这是一首描写婚礼的诗。《毛诗序》以此诗为国君之婚礼。朱熹《诗集传》以此诗为诸侯之婚礼。从诗中描写的送迎车辆之盛可以知道,应为贵族的婚礼,而不是一般民间的婚礼。
关于此诗诗旨历来争议较大,归纳起来大致有三种观点:
一、鹊喻新郎,鸠喻新娘。这个观点又分两种意见:(一)这首诗是诗人代新郎言说,表达了诗人对男子的同情。喜鹊搭好了窝,鸠来居住。新郎准备好了房子,新娘来居住。以鸠居鹊巢比喻女居男室。此说以姚际恒为代表。姚际恒《诗经通论》言:“按此诗之意,其言鹊鸠者,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也。其言巢与居者,以鸠之居鹊巢,况女之居男室也。”姚氏之说,尊者甚众。但是清代另一位善说《诗》者方玉润却有着不同的看法。方玉润《诗经原始》辨驳说:“自《序》《传》来,说《诗》者无不以鹊巢鸠居况女居男室矣,夫男女同类也,鹊鸠异物也,而何以为配乎?”意思是说:用鸠居鹊巢比喻女居男室,就像是说鸠婚配给了鹊犹如女嫁给了男。但是男女同类可以婚配,鸠鹊异类又怎么能相配昵?方玉润又说:“姚氏际恒最攻《序》《传》,乃其自解诗意,又以为‘言鹊鸠者,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也,其言巢居者,况女之居男室也则与旧说何异?且谓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男女纵不同体,而谓之异类可乎哉?此不通之论也。”(二)这首诗是新娘家人在唱赞歌,是一首新婚礼赞诗。如果以鹊喻新郎,以鸠(布谷)喻新娘,则此诗为新婿礼赞诗。朱熹将《鹊巢》的诗旨强解为以鸠比喻文王之化,行后妃之德盛而赞颂之。此一说出现最早,流传最久,影响也最大,而批评者亦最多。这种赞颂文王之化,后妃之德的说法,虽然历来因为牵强附会而被指责为完全是一种背离诗义的经学化理学化的臆断,但是他将这首诗解释为是一首新娘家人赞美婚礼的诗,是值得肯定的。
二、鹊喻弃妇,鸠喻新妇,这是一首弃妇诗。如果以鹊喻弃妇,以鸠(布谷)喻新妇,则此诗的作者是代弃妇立言或作者本人就是弃妇,那么这是一首深切沉痛的弃妇诗。弃妇的丈夫遗弃了同他一起艰苦经营,创立家室的结发妻子,却用百辆盛车的热闹场面迎娶新妇,致使新妇占了旧妇之位,恰如”鸠占鹊巢“一般。弃妇心生嫉恨,因作此诗,以责备丈夫另娶新妇,新妇占据其家:我辛辛苦苦终于经营了一个家,现 在丈夫却将我抛弃,用盛大的车队去接新人了,而有个新妇要霸占我的家了。表达了一个为家操劳,却遭丈夫遗弃的妇女内心无比哀怨的心情。《诗经》中这类妇女很多,如《国风·邶风·谷风》。《召南·鹊巢》中这位妇女的遭遇已经成为了一种社会现象,这首诗就是古代毫无话语权的妇女对喜新厌旧的丈夫的指责和对自己悲惨命运的无奈叙述。这实际上也是对男权社会里痴心女子负心汉婚姻现象的一种沉痛控诉,获得了强烈的社会意义。高亨在其《诗经今注》对此表示了相同的看法:”诗以鸠侵占鹊巢比喻新夫人夺去原配夫人的宫室。“同时高亨说:”(这是)召南的一个国君废了原配夫人,另娶一个新夫人,作者写这首诗叙其事,有讽刺的意味。“将这首诗的当事人具体地指为:召南的一个国君和他的两个夫人。
三、鹊与鸠并无明确所指,只是自然界的两种鸟,且此诗的叙述者是与婚礼无关的他者。这首诗也可能只是一个与婚礼毫无关系的路人所作,诗人无意中看到一场婚礼,于是有所联想有所感触,便作了此诗。
全诗三章,都以鸠居鹊巢起兴。喜鹊筑好巢,鳲鸠住了进去,这是二鸟的天性。《齐诗》曰:“鹊以夏至之月始作室家,鳲鸠因成事,天性然也。”诗中还点明成婚的季节,郑笺云:“鹊之作巢,冬至架之,至春乃成。”这也是当时婚嫁的季节。各章二句写鳲住鹊巢分别用了“居”“方”“盈”三字,有一种数量上的递进的关系。“方”,是比并而住;“盈”,是住满为止。因此诗三章不是简单的重章叠唱。
一章“百两御之”,是写成婚过程的第一环,新郎来迎亲。迎亲车辆之多,是说明新郎的富有,也衬托出新娘的高贵。二、三章继续写成婚过程第二、三环:迎回与礼成。“百两将之”是写男方已接亲在返回路上,“百两成之”是迎回家而成婚了。“御”“将”“成”三字就概述了成婚的整个过程。“子之于归”,点明其女子出嫁的主题。因此,三章是选取了三个典型的场面加以概括,真实地传达出新婚喜庆的热闹。仅使用车辆之多就可以渲染出婚事的隆重。
这首诗以平浅的语言写成婚的过程,没有如《周南·桃夭》里以桃花来衬托新娘的艳丽,更没有直接去描写新娘的容貌。如果说“之子于归”一句还点出新娘这一主角,让人在迎亲的车队之中找出新娘来,那么,另一位主角新郎则完全隐在诗中场景的幕后,他是否来迎亲,就留给读者去想像了。细味诗中所写,往返的迎亲车队给画面以较强的时空感,短短三章,却回味悠长。
于以采蘩?于沼于沚。于以用之?公侯之事。
什么地方采白蘩,沼泽旁边沙洲上。采来白蘩做何用?公侯之家祭祀用。
于以采蘩?于涧之中。于以用之?公侯之宫。
什么地方采白蘩,采来白蘩溪中洗。采来白蘩做何用?公侯之宫祭祀用。
被之僮僮,夙夜在公。被之祁祁,薄言还归。
差来专为采白蘩,没日没夜为公侯。差来采蘩人数多,不要轻言回家去。
于以采蘩?于沼于沚。于以用之?公侯之事。
于以:问词,往哪儿。一说语助。蘩(fán):白蒿。生彼泽中,叶似嫩艾,茎或赤或白,根茎可食,古代常用来祭祀。沼:沼泽。沚(zhǐ):《说文》:“小渚曰沚。”这里用为水中的小块陆地之意。事:此指祭祀。
于以采蘩?于涧之中。于以用之?公侯之宫。
涧:山夹水也。山间流水的小沟。宫:大的房子;汉代以后才专指皇宫。
被之僮僮,夙夜在公。被之祁祁,薄言还归。
被(bì):同“髲”。首饰,取他人之发编结披戴的发饰,相当于今之假发。一说这里是用为施加之意。《尚书·尧典》:“施加允恭克让,光被四表。”僮(tóng)僮:首饰盛貌,一说高而蓬松,又说光洁不坏貌。一说这里用为未成年的僮仆、奴婢之意。《说文》:“僮,未冠也。”夙:早。公:公庙。祁(qí)祁:形容首饰盛,一说舒迟貌。这里用为众多之意。薄:这里用为减少之意。归:归寝。
赏析:
此诗主人公采蘩者的身份,历来有很多说法。《毛诗序》曰:“采蘩,夫人不失职也。夫人可以奉祭祀,则不失职矣。”是以为此乃贵族夫人自咏之辞,说的是尽职“奉祭祀”之事。朱熹《诗集传》则曰:“南国被文王之化,诸侯夫人能尽诚敬以奉祭祀,而其家人叙其事以美之也。”定主人公为“家人”,这是对毛序的一大修正。不过以为那辛勤“采蘩”、“夙夜在公”的还是“诸侯夫人”,于诗意未免仍有隔膜。
诚然,古代贵族夫人也确有主管宗庙祭祀的职责,但并不直接从事采摘、洗煮等劳作。《周礼·春官宗伯》称:“世妇,掌女宫之宿戒,及祭祀,比其具。”贾公彦疏谓“女宫”乃指有罪“从坐”、“没入县官”而供“役使”之女,又称“刑女”。凡宫中祭祀涉及的“濯摡及粢盛之爨”,均由“女宫”担任。而此诗中的主人公,既称“夙夜在公”,又直指其所忙碌的地方为“公侯之宫”,则其口吻显示的身份,自是供“役使”的“女宫”之类无疑。因此,把这首诗定为是一首反映宫女们为祭祀而劳作的诗,更为合理。
诗之开篇,出现的正是这样一些忙于“采蘩”的女宫人。她们往来于池沼、山涧之间,采够了祭祀所需的白蒿,就急急忙忙送去“公侯之宫”。诗中采用的是短促的问答之语:“哪里采的白蒿?”“水洲中、池塘边。”“采来作什么?”“公侯之家祭祀用”答问之简洁,显出采蘩之女劳作之繁忙,似乎只在往来的路途中,对询问者的匆匆一语之答。答过前一问,女宫人的身影早已过去;再追上后一问,那“公侯之事”的应答已传自远处。这便是首章透露的氛圈。再加上第二章的复叠,便愈加显得忙碌无暇,简直可以从中读出穿梭而过的女宫人的匆匆身影,读出那从池沼、山涧飘来,又急促飘往“公侯之宫”的匆匆步履。
第三章是一个跳跃,从繁忙的野外采摘,跳向了忙碌的宗庙供祭。据上引《周礼》“世妇”注疏,在祭祀“前三日”,女宫人便得夜夜“宿”于宫中,以从事洗涤祭器、蒸煮“粢盛”等杂务。由于干的是供祭事务,还得打扮得漂漂亮亮,戴上光洁黑亮的发饰。这样一种“夙夜在公”的劳作,把女宫人折腾得不成样子。诗中妙在不作铺陈,只从她们发饰“僮僮”(光洁)向“祁祁”(松散)的变化上着墨,便入木三分地画下了女宫人劳累操作而无暇自顾的情状。那曳着松散的发辫行走在回家路上的女宫人,此刻带几分庆幸、几分辛酸,似乎已不必再加细辨——“薄言还归”的结句,已化作长长的喟叹之声,对此作了无言的回答。
如此看来,以《采蘩》为诸侯夫人自咏,固属附会;而认其为“家人”赞美夫人之作,亦属穿凿。穿行于诗中的,其实是夙夜劳瘁的女宫人而已:短促的同答,透露着她们为贵族祭祀采蘩的苦辛;发饰的变化,记录着她们“夙夜在公”的悲凉。古代的祭祀排场,原本就为鬼神“降福”贵族而设,卑贱的下人除了付出劳辛,没有幸福可言。
还有一种说法,认为这是一首为封建王公贵族服劳役的山歌,是奴仆们在服劳役休息时闲唱的。山歌中第一、二段是互相问答,问答内容为采蘩的地点和目的。第三段则是奴仆们不满的牢骚怨言,因为王公贵族的祭祀,连小小的僮仆也要服劳役,更不要说是成年男女了。歌中所表现出的不满和无奈,在最后一句里发挥得淋漓尽致。人们夙夜在公侯家,昼夜服役,连想回家的话都不敢说,表现出封建王公贵族的残酷。为封建王公贵族服劳役,这本是召南地区的一种风俗习惯,但是,在以往的服劳役中,没有哪一次像这次一样劳累,所以这次的服劳役便以山歌的形式留传下来了。
此诗为三章叠咏,而其主要特色在于前两章以一问一答出之。末章写采蘩者的仪容,用“僮僮”、“祁祁”,言语虽简,而人物之仪态神情可现。而一问一答的形式,明显地受了原始民歌的影响。
于以采蘋?南涧之滨。于以采藻?于彼行潦。
哪儿可以去采蘋?就在南面涧水滨。哪儿可以去采藻?就在积水那浅沼。
于以盛之?维筐及筥。于以湘之?维锜及釜。
什么可把东西放?有那圆筥和方筐。什么可把食物煮?三脚錡与无足釜。
于以奠之?宗室牖下。谁其尸之?有齐季女。
安置祭品在哪里?祠堂那边窗户底。这次谁来做主祭?恭敬虔诚待嫁女。
于以采蘋?南涧之滨。于以采藻?于彼行潦。
于以:犹言“于何”,在何处。蘋(pín):又称四叶菜、田字草,蘋科,为生于浅水之多年生蕨类植物,可食。藻:杉叶藻科,为多年生水生草本植物,可食。一说水豆。行(xíng)潦(lǎo):沟中积水。行,水沟;潦,路上的流水、积水。《毛传》:“行潦,流潦也。”
于以盛之?维筐及筥。于以湘之?维锜及釜。
筥(jǔ):圆形的筐。方称筐,圆称筥。湘:烹煮供祭祀用的牛羊等。《毛传》:“亨也。”按即烹。锜(qí):三足锅。釜:无足锅。锜与釜均为炊饭之器。
于以奠之?宗室牖下。谁其尸之?有齐季女。
奠:放置。宗室:宗庙、祠堂。《毛传》:“大宗之庙也。”大宗,即大夫之始祖。牖(yǒu):窗户。尸:主持。古人祭祀用人充当神,称尸。《毛传》:“尸,主。齐,敬。季,少也。”有:语首助词,无义。齐(zhāi):美好而恭敬,“斋”之省借。季:少、小。
赏析:
此诗叙述的是少女临出嫁前庄重严肃地准备祭品和祭祀的情况,详实地记载了祭品、祭器、祭地、祭人,反映了当时的风尚习俗。
根据文献可以知道,在古代,贵族之女出嫁前必须到宗庙去祭祀祖先,同时学习婚后的有关礼节。这时,奴隶们为其主人采办祭品、整治祭具、设置祭坛,奔走终日、劳碌不堪,这首诗就是描写她们劳动过程的。全诗三章,每章四句。首章两问两答,点出采蘋、采藻的地点,次章两问两答,点出盛放、烹煮祭品的器皿,末章两问两答,点出祭地和主祭之人。
俗话说:“上供神吃,心到佛知。”这些普普通通的祭品和繁琐的礼仪,却蕴积着人们的寄托和希冀,因而围绕祭祀的一切活动都无比虔诚、圣洁、庄重,正如《左传·隐公三年》所说:“苟有明信,涧溪沼沚之毛,蘋蘩蕰藻之菜,筐筥錡釜之器,潢污行潦之水,可荐于鬼神,可羞于王公。”因此,诗人不厌其烦,不惜笔墨,层次井然地叙写祭品、祭器、祭地、祭人,将繁重而又枯燥的劳动过程描写得绘声绘色。
这首诗的艺术魅力主要源于问答体的章法,而其主要构成因素就是五个“于以”的运用。全诗节奏迅捷奔放,气势雄伟,而五个“于以”的具体含意又不完全雷同,连绵起伏,摇曳多姿,文末“谁其尸之,有齐季女”戛然收束,奇绝卓特,烘云托月般地将季女的美好形象展现给读者。